第4期「樂屋」,現已接受申請,合資格家庭可於截止日期前遞交申請表格。計劃旨在協助現正輪候公屋及居於惡劣環境的基層家庭,改善他們的目前居住環境。
截止日期:
2019年8月15日 中午12時正
- 截止日期後收到之申請,將自動列入候補名單,輪候下期計劃。
- 已遞交申請而未獲配屋之家庭,無需再提交申請表格,申請將自動保留,用作申請本期計劃。
- 已遞交申請而要求終止申請之家庭,請申請人以書面或電郵形式通知本堂,否則申請將繼續保留在輪候名單。
申請資格
- 正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,並居於惡劣環境 或 急需社區支援的家庭
- 申請人必須為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
- 綜援家庭 或 收入低於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55%的家庭優先
(申請必須經過入息審查、居住環境評估和家訪,並確保所有資料正確無訛)
租金
- 綜援家庭:不超過綜援租金津貼上限
- 低收入家庭:參考綜援租金津貼金額 (經家庭入息審查後釐定)
索取申請表
- 按此下載申請表格 或
- 親臨樂善堂總辦事處
遞交方式
- 親身 或 郵寄至到總辦事處(地址:九龍城龍崗道61號)
- 電郵至[email protected]
- 傳真方式不予受理
查詢
電話:2382-1576